駕車要遵守交通規則,這是連小孩子都懂的道理,但生活中還是有人不遵守法律法規。
有一次我在候車時,目睹了一位司機未系安全帶,右手拿著手機打電話,左手還夾著煙。我很想對這位司機說一聲:豈能把安全當兒戲!生活當中,這種司機并不罕見,其置交通法規于不顧,視他人安全于漠然,可謂典型的“馬路殺手”。違規程度更為嚴重的是酒駕醉駕,雖然公安部門一直在嚴查,但還是有人前赴后繼。所以,對于這種違法行為必須依法嚴懲。
一方面,對違章違規的司機絕不能徇私情、講通融,搞“下不為例”。一些司機違章后總想找熟人,一次沒事,兩次沒事,就以為自己本事通天,從而滋生僥幸心理。所以,違章檢查一定要常態化,違章處罰一定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對屢教屢犯者,應加重處罰。對屢教不改者可以像對待老賴一樣進行曝光,處罰到他著了疼、害了怕、感到愧、知道悔的地步。這樣做不但是對大眾負責,也是對他本人負責。
另一方面,還需加強職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。如,城市道路不斷變化,新標志會時常冒出來,司機上路很難辨認,充分利用網絡和廣播渠道進行宣傳,定期組織開展駕駛知識培訓很有必要。任何培訓教育,都要真正落實到司機朋友的身上,入腦入心,學以致用,不疼不癢的形式主義,起不到作用。(李榮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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